粵車南下首批開放廣州等4市 12月23日起可入香港市區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布「粵車南下」的實施安排。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今日(31日)公布「粵車南下」的實施安排。
在「粵車南下」安排下,符合條件並經核准的廣東私家車(粵車)可經港珠澳大橋珠海口岸前往香港口岸人工島上的自動化停車場(口岸停車場)泊車後(車輛不入境香港),司機和乘客經香港國際機場(香港機場)轉乘飛機或入境並轉乘香港本地交通工具訪港;或在無須取得常規配額下以自駕方式經大橋直接入境並駛至香港市區(入境市區部分)。
粵、港政府同意,口岸停車場的「轉機停車場」將於今年11月1日上午9時起開始接受申請,並於11月15日凌晨零時起啓用;而入境市區部分將於12月9日上午9時起開始接受申請,並於12月23日凌晨零時起開始讓已獲批的廣東私家車經大橋入境香港。
行政長官李家超衷心感謝中央及廣東省政府一直以來的大力支持,共同推動和落實「粵車南下」。這安排將與「港車北上」雙軌並行,為粵港澳大灣區融合發展注入更大動能。
廣東省政府已於今日公布「粵車南下」口岸停車場和入境市區部分的管理辦法,包括申請人、車輛及司機的詳細資格要求、保險規定、口岸通關和道路行駛要求、程序手續、違規違法處理機制等。詳情請留意廣東省人民政府官方網站。
為確保有序實施,「粵車南下」兩個部分均先開放予廣東省4個城市申請(即廣州、珠海、中山和江門),並計劃於半年後逐步推至廣東省其他城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