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陳積志今日(十月九日)主持新聞發布會,公布就支援長者及殘疾人士照顧者的暫託服務的主動調查行動結果。(政府新聞處)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申訴專員公署(公署)完成就支援長者及殘疾人士照顧者暫託服務的主動調查,發現暫託服務整體使用率長期偏低,在過去數年,長者暫託服務的平均使用率只介乎50%至60%,殘疾人士暫託服務的平均使用率則明顯更低,只有10%至20%。個別單位、地區的服務使用率更低於10%,甚至是0%。整體而言,18區的使用率差異極大,例如長者日間暫託服務,18區的平均使用率在過去數年由20%至138%不等,殘疾人士日間暫託服務由4%至63%不等,反映現有資源未獲充分利用的同時,還有使用極不均的情況。在需求特別大的地區,照顧者申請服務會更加困難,反映當局對照顧者的支援仍未做得到位。 綜合隱蔽電話偵查行動及實地視察結果,不少服務單位均要求申請人在正式提出申請前親臨單位進行會面,以評估申請人(即被照顧者)的精神及健康狀況,才決定是否收納。如照顧者急需使用暫託服務,這些預先會面的要求無疑為照顧者添煩添亂,令他們更徬徨無措。此外,有服務單位甚至要求申請人在社署指明的基本身體檢查以外,事先自費進行額外的醫療檢查,例如肺部X光、血液和尿液檢驗,以及物理治療甚至精神健康評估等,顯然為照顧者帶來不必要的關卡及經濟壓力。社署現時容許服務單位施加額外的醫療檢查要求,欠缺規範,亦無從評估這些額外檢查是否有必要。 在隱蔽電話偵查行動中,亦遇到部分單位令人震驚的回應,它們基於種種原因拒絕提供空缺資訊,甚至無理拒絕照顧者的申請,包括不接受申請人只使用數天的暫託服務,要使用服務數個月才會接受、以使用服務時間太急(如數天後)為由表示不安排服務、聲稱沒有足夠人手提供暫託服務,以及要求申請人須先前親身往單位視察環境是否適合,單位才會告知有否空缺。公署亦遇到單位的員工態度相當冷淡,沒有回應查詢,只着公署職員自行向社工查問便匆忙掛線。與此同時,很多單位在回應電話查詢時即時表示沒有空缺,但所有這些單位在社署的「暫託服務或緊急住宿空置名額查詢系統」(系統)上均顯示仍有空缺。在調查期間,專線社工亦曾與公署分享,在使用系統進行暫託服務配對時遇到同樣困難。 (政府新聞處) 另外,長者及殘疾人士大多體弱和行動不便,甚至需要用輪椅出入,年老的照顧者帶同被照顧者前往暫託服務單位,不論上落樓梯還是乘搭公共交通工具都遇到極大困難,有經濟困難的可能會因為的士費用昂貴而放棄使用暫託服務。可是,甚少服務單位提供院車服務接送暫託服務使用者。值得留意的是,專線現時會為有需要的來電者提供實報實銷的的士交通津貼,甚至會透過外展服務上門接送使用者前往服務單位。公署認為若將服務推廣,更多照顧者和被照顧者將可受惠。 申訴專員陳積志表示,調查發現部分單位並不重視和履行它們的使命,置極需支援的照顧者及老弱人士的福祉於不顧。調查顯示部分單位的表現確實令人非常失望,這些害群之馬實在辜負社會的重托,亦有損社福界的專業及廣大市民的信任。」陳積志指出,所有服務單位均接受社署資助,是來自市民的公帑,不是義務工作,有責任為有需要的市民提供優質服務,更何況是極需照顧的弱勢社群,而社署作為監管一方,亦責無旁貸。社會上對暫託服務極有需求,但個別單位、地區的服務使用率低於10%,甚至是0%。社署及有關單位必須深切反省使用率極低的實際原因。事實上,部分使用率為0%的服務單位,經社署督導下,使用率隨即有所改善,甚至大幅提升,足以證明事在人為。公署認為,社署必須制定可行措施,增加服務單位的積極性,並大力加強監察。 就公署在報告指出個別單位或地區的指定暫託宿位全年平均使用率偏低,社署解釋暫託服務屬備用性質,需求較難預測、變化也較大,與一般長期住宿照顧服務的性質有別。社署在不同地區提供暫託宿位,是希望當有突發需要時,也能成功配對長者╱殘疾人士接受合適的暫託服務。考慮到照顧者不時需要安排長者或殘疾人士到院舍暫住,但各院舍的長期宿位入住率亦普遍偏高,因此社署在各區部分院舍設有指定暫託宿位,以備不時之需。在發生緊急事故,例如最近的大廈停電、颱風襲港以至移除戰時炸彈疏散居民行動,暫託宿位也起了及時的支援作用,讓受影響的長者╱殘疾人士暫住。至於殘疾人士住宿暫託服務的使用率偏低,如申訴專員所指,是由於實際出現的偶然空置宿位較預期少,而根據現行的定義及計算方式,實際使用率有可能被低估。社署會因應公署的意見,檢討偶然空置暫託宿位的計算方式,以反映實際需求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