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車輛。文匯報記者黃宇威攝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突遣隊潘俊豪督察。文匯報記者黃宇威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方東九龍總區交通部人員,於今日(3日)上午進行打擊「非法載客取酬」、即俗稱「白牌車」行動。行動中,警方派員喬裝乘客,分別登乘兩輛私家車,在到達目的地後,成功拘捕兩名分別36歲及55歲本地男司機,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涉案兩輛私家車已被扣留檢驗。 據悉,兩名涉案司機報稱無業,俱用自己車由將軍澳出發,兩名放蛇警員則分別在九龍灣臨興街及宏展街起行,車資分別約105元及115元。 東九龍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突遣隊潘俊豪督察表示,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私家車必須領取相關許可證,才可以取酬載客,違例者首次定罪,可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次干犯可處罰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應該選用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用作非法載客取酬,車輛的第三者保險可能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會失去應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