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蛇嚴打新界南區「白牌車」 交警葵青截兩Tesla拘兩司機
(香港文匯報記者鄧偉明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今日(10月2日),警方新界南總區交通部人員,於葵青區一帶進行反非法載客取酬,即俗稱「白牌車」行動。期間,警員喬裝乘客,在行動中成功截獲兩輛Tesla電動私家車,並拘捕兩名年齡分別為34及50歲的本地男司機,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1月上旬向警方報到,而涉案私家車則已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據了解,被捕兩名男司機,其中34歲男子有正職,為行業的監工,與駕駛無關。而涉案的俱為短途旅程,一是青衣區內行走,另一是葵涌去青衣,車資介乎40至50元。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主管高級督察廖偉倫表示,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處罰款一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的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的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可能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的保障。
涉案兩部車輛。(香港文匯報記者鄧偉明攝)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主管高級督察廖偉倫。(香港文匯報記者鄧偉明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