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安全議會成員李耀培。資料圖片 昨日新規例生效後,仍有乘客(右二)無戴安全帶。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強制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帶的新規例昨日(25日)生效,若巴士座位已裝設安全帶,乘客必須全程佩戴,否則可被檢控,最高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有市民反映新規例刑罰過重及乘坐巴士時佩戴安全帶不方便。道路安全議會成員李耀培今日(26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強制佩戴安全帶政策是為保障市民安全,並非為懲罰市民,明白初期大家需時適應,希望市民慢慢習慣。 李耀培引述數據指,如果乘客佩戴安全帶,避免死亡機會將大幅提高 4 至 5 成;另外,佩戴安全帶亦可以避免出現「二次碰撞」,即受衝擊力影響先向前撞再彈後,或好像乒乓波般「彈來彈去」,甚至被拋出車外。此外,他又以「出街鎖門」例子作比喻,指出門前只關門不鎖門,雖然並不會立刻遇到問題,但一旦遇上賊匪便無法防備,同樣如果乘客不佩戴安全帶,一旦發生車禍而受傷的機會將便會大大增加,「鎖門是做多了動作,而不鎖門也未必會立即被人偷竊,但至少外出時鎖門可以很安心賊匪不會咁容易入屋...佩戴安全帶亦是同樣道理,當發生意外時最重要是可以保護到。」 對有人認為佩戴安全帶後,當坐在車窗旁乘客要落車時,坐在通道位乘客便可能要不時除安全帶讓對方進出問題。李耀培表示,「其實最阻礙的身體位置是腳部,所以坐在通道位乘客可能縮一縮腳,或者將腳移向通道位便可,不需要站起來或除下安全帶。」 就一般交通工具安全帶主要是專為成年人設計,對小童或孕婦可能不太適合的問題。李耀培指出,這方面需要陪同乘車的成人教導小童處理好安全帶的寬緊度,例如以右手握着安全帶拉返鬆一點,就可以避免安全帶勒着頸部和臉部。至於大人抱住小朋友坐車時,安全帶亦不需要勒住被抱小童,成年人只需要讓小童自己胸貼胸即可,應該避免小童臉部向外。而孕婦方面,避免不適的正確做法,是將安全帶箍在肚部下面,而非肚部中間,這對孕婦帶來的不便是最少,同時保留安全性;如果太緊感到不適,可以以右手握着安全帶,處理好安全帶的寬緊度。 李耀培補充,隨着佩戴安全帶成為必要事項,巴士公司應指示車長多以倒後鏡留意乘客狀況,如果遇上長者及孕婦,應盡量給他們有充足時間佩戴和除下安全帶。 0 已點過讚